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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务手册

发布日期:2024-07-10    作者:昌拓宇     来源:     点击:






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20247 5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第20周为各类课程结课考核时间,为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科学、公正地检验本学期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校风教风建设,形成良好的学风考风,根据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行)》、《考试管理规定(试行)》等制度,制定期末考试工作方案。

一、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顾问:屈刚

组长:张红专

副组长:杨兴龙、杨俊、刘世忠、文晓年

成员:陈炼红、覃业银、寇进、刘江峰、夏湘远、于安国、周金彩、张吕

工作职责:负责对全校考试工作进行领导、指导和监督,巡视考场,处理突发事件,并对违纪情况进行处理。

(二)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违纪处理组和督察组,各工作组成员和职责如下:

1.考务组

组长:刘江峰

副组长:刘志成、寇进、李小英、刘佳佳、胡清、吴永超

成员:昌拓宇、杨萍、温欢、马俐、张琅琪、蒋艳芝、喻清

工作职责:统筹安排全校考试工作的各项事务,组织命题制卷,组织考试课程的考试,设置广播铃声,安排巡考和监考人员,组织阅卷和成绩登记以及试卷归档等工作。

2.违纪处理组

组长:夏湘远

副组长:金鹏、高超

成员:刘映端、赵亭亭、蒋少孝

工作职责:负责对考试中发现的学生违纪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公布。

3.督察组

组长:于安国

副组长:彭希、苗娜

工作职责:负责对全校考试工作的过程督查,监督工作人员到位情况和工作质量,及时向领导小组和考务组反馈发现的问题。

(三)各二级院部应成立本部门期末考试工作组,设主考1人,考务人员3-4人,负责由本部门承担组考任务的课程考核工作,制定本部门期末考试工作方案。

二、考试时间与组织形式

(一)考试课程:202478日—710日,学校统一安排集中考试(11门考试课程,其中公共基础课2门,新媒体艺术学院6门,护理学院3门)。

(二)考查课程:202471日—75日,各二级院部组织任课教师利用最后一堂课进行随堂考查或另行安排时间考查(30门考查课程,其中公共基础课6门,新媒体艺术学院14门,护理学院3门,选修课7门)。

(三)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与监考安排见附件1《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三、期末考试工作进程安排表

序号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间备注
1制定期末考试工作方案,填写期末考试安排表教学科研处二级院部2024624
2考查课程命题及审核二级院部2024624
3学生考试资格审核、缓考手续办理二级院部教学科研处2024624
4考试课程命题及审核二级院部教学科研处2024626
5二级院部召开考前部署会、动员会二级院部2024628
6考查课程随堂考查二级院部202471日—75
7考试课程印制试卷教学科研处二级院部202473
8学校召开考务培训会及考场布置教学科研处202475
9集中考试教学科研处二级院部相关职能处室202478日—710
10阅卷统分、登记成绩二级院部教学科研处2024711
11试卷等考务资料归档教学科研处二级院部2024712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

二级院部和各职能处室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精心谋划,严密组织,准备充分,确保考试工作万无一失,对在期末考试工作中因违反纪律、疏忽大意造成严重后果的,除按学校相关制度处理以外还将纳入部门和个人的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二)规范流程,严格管理

考试工作是一项细致严谨的工作,从命题、制卷、组考到阅卷、归档全流程各个环节均应严格执行学校《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行)》和《考试管理规定(试行)》中的相关规定,命题教师、监考老师、二级院部、相关职能部门严禁随意变更流程,期末考试工作流程见附件2

(三)加强教育,严肃考风

各二级院部要加强教师和学生的考前教育,组织师生在考前学习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监考人员工作职责》《考生守则》《考场规则》等制度条例,严肃考风考纪,营造良好校风。


附件:1.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2.期末考试工作流程

      3.相关守则与规范

        3-1 监考人员工作职责

        3-2 考生守则

        3-3 考场规则



附件1

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场次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班级座位号范围考场监考员考试方式试卷类型考试时长备注

1


英语2024-7-8
  09:00-10:30
  (
周一)
护理23011-482-101张玲珠、杨洋笔试闭卷90分钟10:00前不得交卷离场
护理23021-492-102刘孟为、汪道静
护理23031-492-104朱沛霈、罗乐
护理23041-302-301马一辉
31-462-303蒋艺杰
护理23051-302-305聂峰
31-482-307王金南
护理23061-302-308武晓燕
31-482-310虞琴
数媒23011-403-416刘丽、郭娟
数媒23021-443S-102聂剑霞、刘思敏
数媒23031-303-303唐嘉怡
31-443-305肖启康
融媒23011-303-307郭莎
31-573-309彭佩佩
文管23011-303-311刘淮国
31-473-313夏涵艺
音表2301
 
舞表2301
1-213-314唐紫唯
2思想道德与法治2024-7-8
  14:30-16:00
  (
周一)
护理23011-482-101武晓燕、虞琴笔试闭卷90分钟15:30前不得交卷离场
护理23021-492-102刘淮国、王金南
护理23031-492-104马一辉、蒋艺杰
护理23041-302-301唐嘉怡
31-462-303罗乐
护理23051-302-305刘孟为
31-482-307 汪道静
护理23061-302-308张玲珠
31-482-310杨洋
数媒23011-403-416杨蓉、唐紫唯
数媒23021-443S-102张紫阳、蒋艳芝
数媒23031-303-303姜炜
31-443-305周丹云
融媒23011-303-307郭黎
31-573-309肖启康
文管23011-303-311周利晶
31-473-313聂剑霞
音表2301
 
舞表2301
1-213-314郭娟
3生理学2024-7-9
  09:00-10:30
  (
周二)
护理23011-482-101张玲珠、郭红梅笔试闭卷90分钟10:00前不得交卷离场
护理23021-492-102蒋艺杰、刘思敏
护理23031-492-104朱沛霈、彭佩佩
护理23041-302-301黄梦洁
31-462-303胡畅
护理23051-302-305聂峰
31-482-307蒋少孝
护理23061-302-308武晓燕
31-482-310赵亭亭
新媒体文案策划与写作2024-7-9
  09:00-10:30
  (
周二)
融媒23011-303-307杨蓉笔试闭卷90分钟
31-573-309蒋艳芝
文管23011-303-311张紫阳
31-473-313夏涵艺
平面构成2024-7-9
  09:00-10:30
  (
周二)
数媒23011-403S-506吴永超、唐紫唯机试闭卷90分钟
基本乐理2024-7-9
  09:00-10:30
  (
周二)
音表23011-183-314聂剑霞笔试闭卷90分钟
舞蹈解剖学2024-7-9
  09:00-10:30
  (
周二)
舞表23011-33-303肖启康笔试闭卷90分钟
4药理学2024-7-9
  14:30-16:00
  (
周二)
护理23011-482-101杨洋、陈颖笔试闭卷90分钟15:30前不得交卷离场
护理23021-492-102汪道静、姜炜
护理23031-492-104王磊、郭黎
护理23041-302-301聂峰
31-462-303周利晶
护理23051-302-305 刘孟为
31-482-307文喜婷
护理23061-302-308虞琴
31-482-310李湘钰
视听语言2024-7-9
  14:30-16:00
  (
周二)
融媒23011-303-307郭红梅笔试闭卷90分钟
31-573-309郭莎
平面构成数媒23021-443S-506刘送辉、周丹云机试闭卷90分钟
视唱练耳音表23011-183-314朱沛霈笔试闭卷90分钟
5健康评估2024-7-10
  09:00-10:30
  (
周三)
护理23011-482-101张福顺、张慧笔试闭卷90分钟10:00前不得交卷离场
护理23021-492-102姜炜、姚晨
护理23031-492-104郭黎、喻清
护理23041-302-301周利晶
31-462-303黄业雄
护理23051-302-305陈颖
31-482-307张红英
护理23061-302-308刘送辉
31-482-310郭莎
平面构成2024-7-1009:00-10:30
  (
周三)
数媒23031-443S-506吴永超、郭娟机试闭卷90分钟
机动监考人员:金鹏、高超、张琅琪、马俐 考务办公室设在3-204会议室


附件2

期末考试工作流程

序号环节主要任务工作流程教学文件或表格备注
1命题出卷命题教师进行命题出卷或制订课程考核方案①教研室主任确定命题负责人→②命题负责人出卷或制订考核方案→③教研室主任和院部负责人审核1.试卷与评分标准(纸质版+电子版)2.非试卷类考核方案(纸质版+电子版)3.命题审查表(纸质签字版)A、B两套试卷
2制卷密封印刷选定的期末考试试卷①院部将审核过的试卷交教学科研处→②教学科研处随机抽取一套交付印刷→③印制好的试卷保密封。1.院部试卷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签名版)2.试卷印刷清点统计表(纸质签名版)
3考试监考组织学生进行期末考试①教学科研处编制监考表→②监考教师领卷→③组织考试→④监考教师整理试卷→⑤监考教师回卷1.监考教师试卷领取登记表(纸质签名版)2.考场情况记录表、考生登记表等3.监考教师试卷回卷登记表(纸质签名版,与领取登记表同一份表格)
4评阅登分阅卷教师评阅试卷、统分①院部统一领走试卷→②阅卷教师领取试卷→③阅卷教师评阅批改试卷、统分→④任课教师登记学生期末成绩→⑤任课教师进行试卷分析1.试卷领取登记表2.学生成绩登记表纸质版(期末成绩部分)3.试卷分析表
5成绩统计结合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计算学生期评成绩①任课教师根据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按课程标准规定比例计算学生期评成绩→②确定补考学生名单→③任课教师填写课程考核结果分析表(按班级)1.学生成绩登记表纸质版(平时成绩、期末成绩、期评成绩、课程考核结果分析)2.学生成绩登记表电子版(含平时、期末、期评成绩)
6试卷归档试卷、成绩上交归档①任课教师以班级为单位装订试卷、成绩表、试卷分析表等②院部教学主管清点审核→③以院部为单位交至教学科研处试卷库存档1.试卷装订顺序示意图2.试卷归档登记表(纸质签名版)


附件3-1

监考人员工作职责

一、提前20分钟领取试卷并布置考场,根据考场座位数按单人单行编排座位并告知学生,将座位附近除考试用具外的其他物品一律放到监考人员指定位置。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

二、发卷前,应重申考试纪律,逐一核查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齐者不能参加考试,并要求考生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字。

三、考试过程中,在考场内仔细检查和观察考试情况,不准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包括吸烟、吃东西、玩手机、聊天、看报刊杂志,批阅试卷等),严禁在考场内使用通讯、摄像工具,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发布考场内信息,手机必须处于关机、关闹铃状态。

四、开考30分钟后在缺考考生试卷姓名栏和考生签到表考生签名栏填写“缺考”字样并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如实记载。

五、认真监考,防止考试违纪、舞弊现象发生。一旦发生违纪、舞弊情况应及时向考务办公室报告,收集相关证据并将违纪舞弊情况如实填写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

六、考试结束应按规定时间收卷,清点试卷份数,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自上而下摆放试卷并密封装袋。多余试卷及草稿纸也必须全数收回。





附件3-2

考生守则

一、考前15分钟,凭本人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指定考场并按要求入座,将证件置于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管理。

二、迟到30分钟者,不得参加考试,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距离考试结束30分钟(含)以内方准交卷离开考场(特殊课程考试除外)。未交卷者不得离开考场;已交卷离开考场者不得再进入考场续考。

三、除考试指定的文具用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或放在身边及抽屉内,考场内禁止使用各类通信工具、录放机、具有储存功能的电子设备、耳机(听力考试部分除外)等,已带进考场的上述工具应关闭后连同其他物品放到考场指定地点。

四、开卷考试所需的资料和用具由任课教师指定,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五、领到试卷后,先核对试卷是否完整无损,并首先在试卷规定位置清楚、正确地填写所在学院、学号、班级及姓名。凡漏填、错填、涂改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试卷一律作废,成绩记为“零”。考试时,要保持试卷及草稿纸的完好,不得将装订好的试卷拆为单页。每位考生只应有一套试卷、一张监考人员发给的草稿纸。

六、答题一律使用蓝(黑)色字迹钢笔、水性笔作答,不得用红笔或铅笔(铅笔只能用于作图或填涂指定的答题卡)作答,不按要求作答的试卷作废。

七、不得询问涉及考试内容的问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必须举手示意,待监考教师处理。

八、考试开考后,必须保持考场安静,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吸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得夹带或翻看有关考试的书籍、资料(开卷考试除外)等;不得用各种方式或物品为他人偷看提供方便;不得事先将与考试有关内容写在桌椅或身上;不得借上厕所之机,在考场外偷看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或与他人交谈有关考试内容;不得进行任何其他违纪、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行为。

九、考试结束不准拖延交卷,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等带到考场外(凡已带出的试卷一律作废);考生试卷必须交到监考教师手中;交卷后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与他人说话;不得再返回修改考卷;不得在考场内外大声喧哗;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进行正常工作。

十、对违反考试纪律、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的违纪、作弊考生,将根据情节轻重按照《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考生管理规定》和《长沙文创艺术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予以处理。









附件3-3

考场规则

一、学生一律凭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不携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如身份证遗失,须由所在二级学院出具证明方能参加考试。

二、学生应提前15分钟进入指定考场。迟到30分钟者,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资格。距离考试结束30分钟内方准交卷离开考场(特殊课程考试除外)。

三、学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安静,并按监考教师的要求在指定位置入座。相关证件应放在桌面的左上方,以便核对。

四、严禁将通讯工具当时钟使用,学生进入考场必须关闭所有通信工具。所有通信工具必须放进包内,并交到指定地点。如违反此条规定将按考试作弊论处。

五、学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文具。除考试指定用的蓝(黑)色钢笔或水性笔、铅笔、橡皮、直尺和普通计算器外,与考试无关的书、笔记本、字纸条、书包等物品一律按要求放到指定地点(开卷考试允许携带的资料除外)。考生不得私自相互借用任何考试用具。

六、学生只能使用考试专用答题纸和考试草稿纸,并在其上签名。考试结束时,需将试题纸、答题纸及草稿纸一并上交。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学号等信息者,按考试作弊论处。试卷上不得使用修正液。

七、学生应认真听取监考教师讲解的有关考试要求,自觉遵守《考生守则》和《考场规则》。

八、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听从监考人员指挥,保持肃静。考试中,凡采用相互说话、偷看抄袭别人试卷、夹带或传递材料、交换试卷、互对答案和代考等任何不正当、不公正和不诚实手段进行考试的,均属考试作弊。对考试作弊者,监考人员应当场收回其试卷,取消其考试资格,令其退场,并及时做好考试违纪记录。

九、学生在考试过程中若遇问题,必须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除试卷印刷问题,监考人员不得回答任何与试卷内容有关的问题。

十、考试过程中,学生不准随意离场,确有特殊原因需离场,应得到监考教师同意,并有监考人员陪同。所有试卷不得自行带出考场,未经监考教师同意,擅自将试卷带出考场或故意销毁试卷、答卷者,按考试违纪处理。

十一、考试结束时,学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纸、答题纸及草稿纸整理好放在桌子上等待监考教师收齐试卷并清点无误后方能离开考场。此时,凡不停止答题或抄袭他人试卷及核对答案者均视为作弊行为。

十二、考试进行中,提前交卷的学生应马上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高声议论,以免影响他人正常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