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全体教职员工:
本次课题申报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鼓励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申报工作须严格遵循《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管理办法》(湘社评〔2016〕6 号)及上级通知要求,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合规、完整。
基础理论研究:立足学术前沿,突出原创性与学术价值,服务我校优长学科、特色学科、新兴学科建设及社会科学普及。
应用对策研究:紧扣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出战略前瞻性与现实针对性,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及新型智库建设。
两类课题均按研究价值、难易程度及创新性,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一般课题含 “立项资助” 和 “一般自筹”)。其中,重大、重点课题原则上须围绕上级通知附件《2026 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重点选题及研究方向》申报。
重大课题:8 万元
重点课题:4 万元
一般立项资助课题:2 万元
申报人及申报单位须严格符合上级通知要求,核心条件如下:
申报单位:具备良好学术资源与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提供必要研究条件并严格履行资金管理职责(按《湖南省科学技术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4〕5 号)加强资金监管与绩效评价)。
申报人:
遵守宪法法律及省社科课题管理规定,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及组织指导职责;
申报重大、重点课题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县处级正职以上(含)职务;
人事(劳动)关系须在湖南省内,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同年度仅能申报 1 个课题,且不得作为成员参与本年度其他省社科评审委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 2 个该类课题申报;
未结题的国家课题、省部级课题、省社科联智库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已申报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社科类)课题者,不得重复申报;
若以在研或已结项项目为基础申报,须在《课题申请书》中明确与原项目的联系及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得申报,严禁重复、多头申报。
应用对策类课题团队:须注重理论部门与实际部门、综合管理部门与基层单位、老中青专家的结合。
采用 “网上申报 + 纸质材料申报” 双轨制,均须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上级单位,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网上申报:
系统入口:登录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立项系统”(网址:http://kt.hnsk.gov.cn/);
校级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12 日 17:00 前(注:上级网上申报截止为 11 月 14 日,我校须提前审核,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操作要求:申报人按系统提示填写信息、上传材料,完成后提交至学院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学校科研处。
纸质材料申报:
科研诚信要求:申报人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杜绝学术不端、重复申报等行为;若发现违规,将取消申报资格并按学校科研诚信规定处理。
咨询与沟通:申报过程中若遇系统操作或政策疑问,可先查阅上级通知,或联系学校教务科研处;涉及上级政策细节,可直接咨询湖南省社科评审办(联系方式见上级通知)。
联系人:阳老师
联系电话:18390946233
办公地址:教务科研处11-209办公室